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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周六, 2009-07-04
机场收费
起降费
飞机停泊费
客运大楼使用费
乘客服务费
机场费
燃料价格
起降费
(澳门元)
起降费包括以下项目:
空中交通管制;
无线电导设备及目视助航设备之使用:
着陆后六十分钟及起飞前六十分钟之停泊。
最大起飞重量
(以吨计算)
每部飞机每月起降次数
第一级
第二级
起降60次或以下
起降多于60次
基本费用
每吨费用
基本费用
每吨费用
9 吨或以下
810
-
785
-
10-50 吨
810
85
785
69
51 - 100 吨
4,295
65
3,614
58
101 - 200 吨
7,545
57
6, 514
55
200 吨以上
13,245
38
12,014
35
注:
每当起降次数引致级别的变更,对该月总营运所适用的费用,按上述价格表以最后一次营运计算。
以下情况可获豁免起降费:
a)
专为葡萄牙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之飞机;
b)
进行公务飞行或按照特别协定或互惠原则而获豁免之在澳门以外注册之飞机;
c)
进行搜救飞行任务或人道飞行任务之飞机,或进行被视为等同上述飞行任务之飞机;
d)
经适当证明因技术、天气或类似紧急情况而被迫折返机场之飞机,但仅以在澳门起飞后未使用其他机场或航空站者为限;
e)
操作之特殊性可作为豁免依据之飞机,但须按个别情况处理,并须预先获主管机构核准。
起降费减收条件:
a)
在本地进行试飞、在飞行中测试仪器、培训或测试人员之飞机可获减至最高百分之75。
b)
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起降之飞机可获减少百分之50。